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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课程体系的融合,切实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的有效性,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内容、研究期限及级别

1.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创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这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需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需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需要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选题内容

创新训练类项目侧重创新型产品的研发、创意设计、模式设计、技术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侧重能够与所学专业相结合,以创新为手段、以技术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为目标。积极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果的应用技术转化以及具有实际意义的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3.研究期限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

4.项目级别

此次校级项目分为校级A类与校级B类两类。

校级A类项目由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遴选推荐,学校审核确定,立项后由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参与省级、国家级项目的遴选。

校级B类由学院确定,经费由学院提供或项目自筹。

二、基本要求

1.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和“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项目选题要求结合专业自身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备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适度、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实施条件具备,有战略合作企业的,具备真实市场推广价值的项目团队优先审批。

3.积极鼓励师范类方向的学生申报以创新教学内容、研发教学手段、探索创新教育及带班育人方法等方面为研究目标的创新训练项目或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

4.各类项目在立项时,如需使用已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

5.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各项目需要积极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三、申报对象

1.凡我校本科生均可申报立项。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项目负责人以我校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特别优秀的一年级学生也可申报。

2.学校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学生联合申报。

3.团队实行负责人制,原则上每个团队3-5人。

4.每人限主持在研项目1项,每人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含主持)。

四、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需要配备指导教师1-2人,其中一人必须为校内导师,另外一人可以是校内或校外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一年内指导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校级B类项目数量不限),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不超过1项。鼓励与社会企事业联系紧密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来担任校外导师。校内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指导教师研究方向须与项目选题相关。创业实践项目除校内指导教师外,须配备一名具有创办企业经验的企业导师共同参与指导。

2.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结项;审核项目的财务支出,制止项目组在使用经费过程中不符合财务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达到的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评等工作。

五、申报评审

1.学生报名

项目负责人需将立项报名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或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学生报名的具体截止时间。

2.学院初审

项目所在学院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需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遴选。答辩时需组织专家组(三人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2),指导教师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答辩。答辩结果经学院内部公示后,按专家推荐意见确定校级A类项目(校级A类项目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与校级B类项目名单。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推荐工作结束后,学院提交评审工作总结与项目名单。

3.学校终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终审,择优确定2025年校级A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本次立项项目预计在2025年6-7月份进行中期检查,将根据检查结果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同时配套相应经费。

六、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于2025年12月16日前按计划完成答辩和系统推荐工作,并将评审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5)与校级A类、B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经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创新创业学院(专家打分、答辩原始材料由各学院作为档案材料存档)。附件2电子版请注明学院名称发送至邮箱ascxcyxy@163.com。

七、注意事项

1.跨学院组建团队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为申报学院,申报学院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管理。

2.请各学院严守质量关,保证所推荐项目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基础上取得优秀成果。

联系人: 赵海丹    王佳

联系电话:

15142232229   18341281019  

地点:新理化楼514

附件:

附件1:2025年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xls

附件2:大创项目评审标准.docx

附件3: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立项答辩评审工作总结.doc

附件6: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docx

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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