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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鞍师院教字〔202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结项的范围为2024年批准立项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一年期项目和2023年两年期结项的项目。

二、结项验收单位

校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省级及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项验收内容

1.项目负责人填写《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2.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题内容包括:所发表论文的期刊扫描件、所申请专利的专利证书扫描件、项目总结报告等。若通过项目产生创新型产品需提交实物或模型、软件系统等。若项目研究围绕模式设计、创意设计展开,须提交具体的设计方案、图纸等书面材料电子版。

3.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参与创新创业竞赛的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创业实践项目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制作结项答辩PPT。将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分工、路线、经费使用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产生的成果等内容编辑到PPT中,PPT中可以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展示,比如文字、照片和视频等。

5.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或擅自改变《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6.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要注明“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四、校级项目结项验收具体安排

校级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上交所在二级学院,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评审专家由3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组成。专家组对本学院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给出评审意见。二级学院将专家评审意见汇总后,填写答辩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并作出本次评审工作总结(见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2日之前将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1)、评审工作总结(附件2)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上传到邮箱:ascxcyxy@163.com专家打分表、答辩记录由各院(部)自行存档。

五、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项验收具体安排

各学院将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2月9日之前统一上传到邮箱:ascxcyxy@163.com。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根据项目产生的成果质量给出评审意见。

请省级国家级项目负责人扫描二维码进群,及时获取群内答辩相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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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海丹

联系电话:15142232229

附件1:答辩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结项答辩评审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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