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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鞍师院教字[2005]82号</span>


鞍师院教字[2019]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切实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的有效性,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八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创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本次申报项目的内容,创新训练类项目侧重创新型产品的研发、创意设计、模式设计、技术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侧重能够与所学专业相结合,以创新为手段、以技术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为目标。积极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果的应用技术转化以及具有实际意义的项目的申报与实施。获得审批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择优入驻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进行项目孵化。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由本科二年级以上担任,本科一年级学生可以作为参与人参与大创项目。项目以团队方式申报,团队成员限3-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学院、跨专业,以团队形式申报。

2、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措施实施、报告撰写等工作。

3、每名学生(含项目负责人与参加人)仅限申报或参与1项,

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校级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已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和学校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4、每个项目需要配备指导教师1-2人,其中一人必须为校内导师,另外一人可以是校内或校外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年内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若指导教师所指导项目未按期结题,则不能参与新项目指导。鼓励与社会企事业联系紧密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来担任校外导师。

5、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备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适度、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实施条件具备,有战略合作企业的,具备真实市场推广价值的项目团队优先审批。

三、申报程序

(1)学生报名

学生填写《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部)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

(2)学院(部门)初审

项目所属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评审、推荐。各单位项目推荐名额及分配原则见附件3。答辩过程中,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均需参与答辩,由专家组根据答辩结果对项目进行评估。评审专家由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组成,专家组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确认项目类别,评审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含分数),填写附件2,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专家打分、答辩原始材料由各院(部)作为档案材料存档)。

(3)项目外审

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终审,择优确定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数量将控制在100项以内。

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获得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考察期间的使用经费。自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0年4月为考察期,待考察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所有项目进行答辩,邀请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评估,将优秀项目作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上报至辽宁省教育厅,并对获批项目给予下一阶段经费拨付。经专家组专家一致认定为无创新性、可操作性不强或项目组成员实施情况不好的项目将被终止。

四、申报时间

1、各学院(部)填写答辩备案表(见附件4),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及专家组成员名单,并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版上报至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

2、11月1日至11月19日,各学院(部)按计划完成答辩和推荐工作。请各学院(部)将附件2(一式一份)及所推荐项目的《鞍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打包装袋,于11月20日11:00前报送至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此项工作不接受学生个人上交材料。附件2电子版请注明学院名称发送至assfxyzcb@163.com

五、注意事项

1、跨学院组建团队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

2、请各单位严守质量关,保证所推荐项目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基础上取得优秀成果。

3、推荐项目数未达到学校所分配的额度的单位,下一年所获项目推荐名额将相应减少。

联系人:宋阳、刘爽

联系电话:2961466

(小号:851466)

地点:理化实验楼514房间

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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