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服务指南

MENU
首页» 竞赛活动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现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三、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初赛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其中,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命题赛道根据大赛组委会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公布的命题方向为准。

(一)主赛道

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具体参赛组别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19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5月19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5月19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19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5月19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4月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2023年5月19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具体视省教育厅安排)。在符合以上要求的情况下,具体分为以下组别:

1.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 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2023年5月19日之前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2023年5月19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赛道

1.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将入选命题进行公布。

2.我校在该赛道的具体安排,将根据上级单位的通知做进一步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四、参赛形式

参赛者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以团队为单位参赛,团队总人数为3至15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五、参赛要求和说明

(一)通知中“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指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指我校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 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 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学校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创青春”项目、校友创业项目等报名参赛。

(七)个人参赛者可加入“互联网+”大赛备赛队微信群进行组队,组队后以团队形式报名方可参加比赛。工作人员将协助匹配项目或人员。欢迎其他高校参赛者加入

(八)鼓励团队自行联系教师指导项目。项目第一指导老师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九)已获本大赛往届省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日程安排

1.学院参赛项目系统报名

时间:5月31日-6月4日24:00

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所有参赛项目须在6月4日24:00 前登陆竞赛官网(网址:https://cy.ncss.cn/)完成报名。晚于6月4日24:00 在大赛官方系统中报名的项目,不列入统计。

注意: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建者”,创建项目后将项目成员、指导老师逐一添加至参赛项目中并调整确认排序,最后点击“报名参赛”按钮,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2.核定二级学院晋级名额

时间:6月5日 中午12:00

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创新创业学院将锁定并导出系统数据,核定各学二级学院统中成功报名项目数,确定各学院晋级名额并于6月5日12点前进行公布,名额计算规则如下:

高教主赛道组晋级校赛复赛项目数量:以系统中各二级学院报名成功项目数确定名额,二级学院报名项目数≤5 的,晋级校赛复赛名额不超过1个;报名项目每增加20个,增加1个晋级名额。

红旅赛道晋级校赛复赛项目数量:以系统中各二级学院报名成功项目数确定名额,二级学院报名项目数≤5 的,晋级校赛复赛名额不超过1个;报名项目每增加15个,增加1个晋级名额。

第八届“互联网+”省赛银奖以上获奖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增加晋级校赛复赛名额3个;第八届“互联网+”省赛铜奖及优秀奖获奖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增加晋级校赛复赛名额2个。(项目按照所获最高奖项认定;二级学院多个项目获奖,按照获奖最高的一个项目计算。)

3.确定晋级校赛复赛项目名单

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内部组织院级选拔赛,按照创新创业学院核定的晋级校赛复赛名额确定推荐项目,推荐项目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后,于6月9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晋级校赛复赛项目汇总(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ascxcyxy@163.com。

4.收集复赛材料与复赛项目评审

获得晋级校赛复赛项目将由大赛安排指定人员联系项目负责人加入校赛复赛微信群,并于6月9日前将参赛资料(项目商业计划书、网评PPT等)按要求提交至大赛指定收件人(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6月10日-6月12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晋级复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根据成绩排名择优选拔项目晋级校决赛。

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5.收集决赛材料

时间:6月13日中午12:00

获得晋级校赛决赛项目将由大赛安排指定人员联系项目负责人加入校赛决赛微信群,并将参赛资料(项目商业计划书、网评 PPT 等)按要求提交至大赛指定收件人(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6.线下决赛

时间:6月15日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晋级决赛项目,通过线下评比的方式进行,校赛决赛将决出相关奖项。

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校赛决赛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7.省赛项目选拔

按照省赛组委会配额,结合决赛成绩和项目进展效果,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校参加省赛。

七、赛事奖励

1.本届创业大赛决赛共设置: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分别颁发证书。

我校将从获奖的创业项目中择优推送至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创业大赛或其他上级赛事中。

2.进入决赛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并在颁奖典礼将现场颁发证书。

3.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推送参赛学生的数量及参赛作品质量,评选出排名前三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八、项目扶持

1.场地扶持。进入决赛阶段比赛的团队,可优先入驻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享受场地扶持。

2.创业风险投资。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将安排创投专家和风投机构人员在现场进行投资咨询和洽谈。

九、相关要求

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提供支持: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本学院的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联 系 人:王佳  丁璐璐

联系电话:18341281019  13889708655

电子邮箱:ascxcyxy@163.com

附件:

1.报名汇总表

2.创业计划书模板

注:以上时间安排均为计划时间,如有更改,以实际通知为准。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