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服务指南

MENU
首页» 竞赛活动

辽宁省高校大学生(本科)第七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高校大学生(本科)第七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1.大赛主题

辽宁省第七届中华诵读大赛以“经典铸魂兴辽韵,数智扬帆启新程”为主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年)》要求,以中华经典诵读为载体,推动 “魂脉”与“根脉”深度融合。立足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的发展定位,通过经典文本与辽宁振兴实践的创造性结合,展现高校学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能力,培育兼具文化自信与创新精神的新时代人才,为建设文化强省、实现全面振兴注入青春力量。

2.内容要求

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文、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本不在诵读范围之列。

3.形式要求

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4.作品要求

参赛选手可以个人参赛也可团体报名,且团体人数规定为2-4人,每名(组)选手只能参加一组,且演讲时长控制在3-6分钟之间。个人赛和团队赛的指导教师均为1人。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5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 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 MP4,长度 3—6 分钟,大小不超过 2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等内容,此内容须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赛事平台填报信息时应完整填写诵读文本内容、参赛作品亮点等。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阶段:

校级初赛(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25日)

决赛阶段(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30日)

2.报名方式

(1)各校推荐参加决赛的项目需在12月25日17:00前登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作品、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签字后扫描PDF版上传,信息填写错误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作品、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参赛者姓名(团体赛请写团队第一人姓名)”作品汇总表以项目为单位,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参赛者姓名(团体赛请写团队第一人姓名)汇总表。

(2)各校校赛负责人需在12月27日前将本校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审核、推荐,将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学校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PDF版)、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PDF版)统一发送至qq邮箱:1025648161@qq.com。

(四)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留学生)在校大学生。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本次大赛由辽宁省第七届中华诵读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制定参赛规则、启动报名、组织作品的评审、颁奖、进行活动报道和宣传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财贸学院。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作品参加辽宁省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开、公正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制,从演讲内容、感染力、语言表达、形体语言、主体形象五个方面进行评判。具体标准为:

1.演讲内容 (30分)      

思想内容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材料典型新颖,事迹感人生动;文字简练流畅,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间控制在3-6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2.语言表达(30分)

脱稿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3.感染力(20分)

演讲声情并茂,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4.形体语言(10分)

参赛者感情表达饱满真挚,流畅自然,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准确反映主题的内涵。

5.主体形象(10分)

参赛者着装规范、姿态得体、精神饱满、仪态大方。

(三)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入围决赛作品数量,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组织有力、积极参赛的高校可获评最佳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本次大赛设仲裁委员会,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仲裁委员会工作。各参赛队对评分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由参赛队联系人在比赛结果公示期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比赛结果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过公示无异,予以颁奖。

三、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 15642831178

联系人:李诗文 13998976276

院校负责教师官方QQ群:304469667

(二)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者须签署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允许大赛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进行赛事宣传工作,不做商业用途。

四、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财贸学院

五、校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人文与传播学院

负责教师:王笑楠 13514226302

校赛微信群:

363d5ebc03f94e78b30cce5ce90e91ab.png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