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道、组别与对象
大赛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其中,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创业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创业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产业命题赛道分为产教协同创新组和区域特色产业组。
(一)主赛道
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具体参赛组别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i.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4月28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ii.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iii.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i.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2024年4月28日前注册)。
ii.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4月2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iii.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i.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4年4月28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ii.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iii.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i.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2024年4月28日前注册)。
ii.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4月2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iii.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2024年4月28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按辽宁省教育厅要求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视省教育厅安排),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在符合以上要求的情况下,具体分为以下组别: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2024年4月28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2024年4月28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产教协同创新组: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基于“四新”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推动解决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难题,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与迭代创新。
(2)区域特色产业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举办地上海的三大先导产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相关各类产业,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解决方案,助力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生态。
2.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4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命题企业将对命题对策进行契合度审核评价。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我校在该赛道的具体安排,将根据上级单位的通知做进一步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二、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5.“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根据“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比赛要求
1.通知中“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指我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指我校2019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赛事奖励
1.本届创业大赛决赛共设置: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分别颁发证书。
我校将从获奖的创业项目中择优推送至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挑战杯创业大赛或其他上级赛事中。学校将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与《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累积转换管理办法》对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与指导教师给予资金奖励、学分认定与成果认定。
2.进入决赛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并在颁奖典礼将现场颁发证书。
3.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推送参赛学生的数量及参赛作品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五、项目扶持
1.场地扶持。进入决赛阶段比赛的团队,可优先入驻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享受场地扶持。
2.创业风险投资。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将安排创投专家和风投机构人员在现场进行投资咨询和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