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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省高校中外大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经典讲解大赛竞赛通知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5年辽宁省高校中外大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经典讲解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本次大赛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提升大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营造亲近中华经典、热爱中华经典的社会氛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辽宁省本科院校的中外学生(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分为大学生组、留学生组,共2个组别。

每个组别中,可个人参赛,也可组成团队参赛,二者任选其一。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10人。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团队参赛的应按第一参赛者身份组别报名。

无论是个人参赛,还是团队参赛,每名选手只能提交1件作品。每件作品指导教师最多2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作品最多2件。

各参赛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教师,具体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

(四)竞赛要求与方式

1.本次大赛赛项:“诗教中国”经典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或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经典诗文作品。

参赛大学生及留学生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经典作品,并阐述诗文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5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

视频开头须注明诗文作品名称和作者、参赛者姓名、单位、组别等信息,此内容须与《作品信息表》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2.竞赛方式

竞赛方式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具体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其中,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复赛采用线上方式,以录制的竞赛视频或照片参赛;决赛采用线下方式(暂定)。

(五)竞赛时间与报名方式

竞赛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初赛时间:9月5日-9月28日

2.复赛时间:9月29日-10月7日

3.决赛时间:10月7日-10月25日

本次大赛官网为: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址:http://cxcy.upln.cn/。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为:lnnuzhjdds@163.com。

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所有参赛选手需要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址:http://cxcy.upln.cn/进行注册报名,注意所提交的各项材料需与大赛官网数据一致,和官网数据不一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线上或线下竞赛,参照本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评选出参加复赛的作品。

9月28日17:00前,请各高校的赛事负责人登录大赛官网,对进入复赛的选手进行审核推荐,并在大赛官网下载并填写《辽宁省高校中外大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高校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1),将推荐参加复赛选手的《作品信息表》《参赛承诺书》(见附件3)《辽宁省高校中外大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简称《作品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连同《作品信息表》《作品汇总表》的WORD版发送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lnnuzhjdds@163.com;并按照竞赛要求,将推荐复赛的作品打包上传到百度网盘,在《作品汇总表》首页提供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有效期请设置为“永久有效”,提取码请设置为“lnnu”比赛结束后可自行删除)。压缩包命名方式:XXXX学校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学生作品视频或图片命名方式为:组别+姓名+学校+专业+学号。每个学校推荐参加复赛的个人或团队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0件(含大学生组、留学生组)。逾期没有提交的作品取消复赛资格。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组委会组建专家委员会对参赛学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决赛的名单,并在大赛官网公布。

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比赛(暂定),分大学生组和留学生组两个组别进行。决赛通知在大赛官网另行发布。

二、 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作品的内容必须保证健康、合法、科学,无任何不良信息。

2.作品内容完整,符合技术与应用相关规范且具有实践可操作性。

3.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为个人或团队独立完成,无知识产权纠纷,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即刻作废。

4.对于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的作品,均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5.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在大赛官网予以通报。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采用专家委员会集体评审的方式。

评分标准:

以对经典作品的理解和阐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讲解内容(50分)

①能够简洁、明确、具体地理解诗文的主旨,表现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坚定信心;

②对诗文的背景介绍、内容讲解、鉴赏分析等知识准确,条理清晰,详略得当;

③讲解符合经典诗文学习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充分感受经典诗文的音声、意境等审美特色,体现古典诗文蕴含的精神品格;

④在文本解析的基础之上,可结合个人经验和体会合理拓展,无生硬拔高、曲解作品本意等,示范举例恰当;

⑤对古诗词传统经典知识掌握全面,无文体、格律等古典诗文常识性错误和硬伤。

注:并非要求以上几点面面俱到,如果涉及相关内容应符合以上要求,具体选取哪个角度,如何展现经典魅力,请讲解者自行设计。

(2)讲解形式(50分)

①普通话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语速适中,发音清晰,声音洪亮;

②诗文诵读能力强,能够准确地体现诗文的情韵之美和所表达的意境;

③准备充分,脱稿讲解,情绪饱满,语言准确生动,感染力强,有代入感;

④衣着大方得体,体态自然亲切,态势语合宜;

⑤PPT、音乐与诗文内容匹配,整体气氛和谐,不喧宾夺主。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奖项。每个奖项具体数量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情况确定。

2.为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对组织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对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质疑,以及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申诉至竞赛组委会,由组委会予以仲裁。

对竞赛组织、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出现的风纪问题,可投诉至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纪律与监督委员会予以仲裁。

(五)竞赛结果公示

复赛、决赛评审结束后,竞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分确定各奖项数量及名单,并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公示,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

三、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

四、校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

人文与传播学院

负责教师:

王笑楠 13514226302

校赛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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