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近期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天发布会将重点介绍出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秀君女士,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向辉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钱妡女士,省财政厅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部长邹钰先生。
下面,首先请吴秀君副厅长介绍情况。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秀君: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下面,我就政策出台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政策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升为国家战略人才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目标任务,强调“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围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责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等26家省(中)直单位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基础上,结合辽宁实际,提出细化落实意见,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二、政策主要考虑
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一是坚持吃透党中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牵引,紧扣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加快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培养用好高技能人才,为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三是坚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通过打造协同多元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强化对重点产业项目、新兴行业、县域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供给,推动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高质量就业。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截至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528.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5.1万人,与国家要求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实际需求尚有一定差距。我们对标国家要求,结合辽宁实际精准施策,本着跳高进位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3,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技能人才工作主要环节精准发力,强化政策供给、优化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爱岗爱国、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计划到2025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技能人才规模、结构、素质、收入持续优化,打响“辽宁工匠”品牌,塑造“辽宁好技工”形象。到2035年,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素质与辽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
(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方面。一是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二是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按季度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徒传技作用、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支持、打造各地特色培训品牌等措施,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全省每年培养1万名新型学徒、1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四是围绕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冶金新材料3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数控机床等22个产业集群,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健康辽宁建设夯实技能人才基础。五是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开展中等职业院校和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推动实现技师学院14个市全覆盖,保障职业院校生均拨款经费,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院校学生享受平等机会。六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劳模工匠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等项目,给予最高7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七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和服务供给,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网络,加大对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扶力度,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二)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方面。一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方面积极作用。二是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三是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保障技能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技能人才柔性合理流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落实保障服务待遇。
(三)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一是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争取新职业、新业态国家技能标准开发项目,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重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三是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评价,提高全省技能人才集中且符合自主评价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覆盖率。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四是严格规范社会化等级认定,加大社会评价机构遴选力度,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加强社会评价机构监管服务,规范评价行为。五是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竞赛水平,选拔储备优秀选手,力争进入国赛奖牌榜和积分榜第一方阵,健全对获奖选手、教练团队和集训基地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方面。一是强化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继续评选以“辽宁工匠”为代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荣誉、奖项评选,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提高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二是提高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和各地人才分类目录,注重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拔推荐高技能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休假疗养制度。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稳定有效资金保障渠道,统筹用好各项资金、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政策和工作成效,选树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激励更多技能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关注、多报道、多支持,多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打造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蓬勃发展新局面,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提问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谢谢吴秀君副厅长。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新华网记者:
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我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有哪些重点举措?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向辉:
省教育厅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的“一体两翼”战略任务,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紧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产教融合、产学合作要取得新突破。紧密对接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组建由园区管委会牵头,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围绕辽宁重点产业链条,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目前,已建成市域产教联合体18个、产教融合共同体10个。二是拔尖技能人才培养培育要取得新突破。服务辽宁产业对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实施“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一匠一案”创新拔尖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行业视野、产业高度、精湛技艺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三是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取得新突破。扩大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变革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路径,重塑职业教育教学形态,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变化的适应性。实施“数字职教”建设计划,创新数字校园建设模式,打造新型智慧校园。
省教育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勇于担当、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际在线记者:
财政部门在支持《实施意见》落实上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举措?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部长邹钰:
近年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开展“技能辽宁行动”,加快构建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推动《实施意见》落实,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措施:一是持续提供政策支持。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等部门,针对我省高技能人才建设总体目标,重点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调整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加大精准滴灌力度,实现政策有效供给。二是建立稳定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对于《实施意见》相关支持政策所需资金,统筹就业补助资金、人才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以及部门专项经费等多个渠道,予以足额安排,保障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精算、精管、精准、精细”工作要求,明确绩效目标,压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目标明确、专款专用,真正把钱花好、花出成效。
工人日报记者:
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请问我省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有效性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钱妡: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9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后,接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辽宁行动,提取57亿元专账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强化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培训工作体系,针对各类技能劳动者不同就业创业阶段和培训需求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具体来说,包括劳动者就业前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面向就业重点群体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等,也包括企业在岗职工可以参加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均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同时,我们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对培训工作的监管和效果评估,将“就业培训上岗率、职业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作为衡量培训实施效果的标尺。在提高精准性有效性方面,2022年开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按季度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累计已发布5批255个工种,对于引导培训资源流向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领域、指引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精准选择参训专业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加强培训资源供给,优化简化劳动者申领补贴程序,为劳动者提供更为精准、高效、便捷的培训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辽宁日报记者:
我省在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取得哪些成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钱妡:
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将技能人才评价由政府主导的职业资格鉴定向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转变,依托公开遴选的有影响力的、有质量的、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来开展评价。截至目前,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涵盖399个职业(工种);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有368家,其中全国性评价机构在辽备案58家,社会化评价组织4家。省内评价机构中,用人单位97家,社会化评价组织173家,技工院校36家;2021年以来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超过30万人次,满足全省各行业技能人才评价需求。
此外,我们通过推进“新八级工”制度和支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发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纵向上,指导企业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截至目前,共有16家央企在辽机构和1家省属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共评聘特级技师285人,首席技师61人。横向上,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将贯通领域拓展至工程、农业、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领域,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辽宁工匠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均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实现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请各位媒体朋友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的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