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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鞍师发〔2016〕73号

校属各单位:

现将《鞍山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22日

鞍山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协同育人,汇聚合力,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推进学校应用型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为区域经济社会培养优秀创新应用型人才。

(二)总体目标

——2016年起,学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逐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向有机融合的转变,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转变,由主要面向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向全体学生的转变,初步构建起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到2018年,通过一些项目建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和基地,推广一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一支校企兼具、专兼结合、素质优良、双师双能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推动部分学院(专业集群)、专业向应用型转型并形成符合办学定位、各具特色的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到2020年,学校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五位一体、全覆盖、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基本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和基地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基本满足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明显增加,学校应用型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设成为区域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专业建设

1、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坚持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依据学生的个性发展,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以创业就业为导向确立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分类分层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需求紧密衔接,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人才。

2、积极推进专业试点改革,促进专业转型

以专业向应用型转变为切入点,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转型融合,积极探索专业试点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设一批综合试点改革专业、创新创业试点改革专业、特色专业,推进专业调整和改造,逐步建成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的专业群,促进专业向应用型转型,增强专业办学活力,提升竞争力。

(二)以需求为导向,构建三育人人才培养模式

3、加强学校与多方合作,强化协同育人

积极推进政府、高校、社会多方合作,获得政府支持、社会关爱、企业协助,努力创设校府协同校企协同校所协同校校协同的育人环境,积极探索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就大学生专业实践、大学生就业、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教师行业挂职锻炼、行业专家选聘、众创空间建设、创业孵化八方合作的8C协同育人模式(C即Cooperation,合作),互惠双赢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4、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强化实践育人

加强校内创新创业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在现有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建设具有创新功能的实验教学中心,创业实训中心,构建校内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吸引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实训中心,参与科研课题、创业实训,充分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为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提供高效服务。

加强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系,广泛建立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并筛选校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重点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大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校派出教师和学生到基地进行创新创业实践,聘请基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对学生进行技术和技能实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打造实践育人共同体,满足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

营造 众创空间,推动大学生创业。加强与行业企业联系,争取政府扶持资金、企业支持资金,联合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组建适合我校专业特色的创业群,为本科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汇集企业技术管理人才、高校科技人才助力本科生创新创业,优势互补、互惠多赢。学校利用众创空间扶持10~20个本科生创业团队,学生自筹资金或与合伙人联合投资开发创业项目,学校提供公司设立、工商登记、税收与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帮助,推动大学生创业,培养各类创业人才,带动大学生就业。

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促进成果转化。随着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推进,创新创业实训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众创空间等的建设以及创新创业项目的深度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建立1~2个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学校与社会、企业、政府对接,扶持培育项目,鼓励大学生进行产品研制与开发,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5、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强化文化育人

学校学生处、团委与教学单位密切协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会,组建全校性的创新创业社团,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创新创业文化节创新创业沙龙创客工作坊创业校友论坛等活动,增进学生、教师、企业家交流,推进创新创业一课堂二课堂联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通过文化育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兴趣,激发动力,发展志趣,诱发大学生勇于创新,立志创业。

(三)以能力为导向,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内容体系

6、建立多学科支撑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依托行业企业对培养目标准确定位,设置开发创新创业课程。紧紧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深入行业企业调研,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对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的服务区域、服务形式、人才培养类型准确定位,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设置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优化课程结构,理论和实训相结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在开设《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通识必修课基础上,开设创新创业实践实训等通识选修课,结合专业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主要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介绍学科前沿知识、创新创业案例、强化实践训练,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提高本科生的创新创业素质。

开发创新创业专选模块课程,优化创新课程体系。鼓励开发跨专业、跨学科、应用性强、个性化培养的通识创新创业专选模块课程;鼓励整合专业课程,开发专业创新创业专选模块课程,深度挖掘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组建选课超市,依据学生个人兴趣和能力,按模块选课,培养个性化创新创业人才。

开发优质课程和教材,加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更新快,课程与行业企业联系密切,伴随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模式转变,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具有变化快,灵活性强的特点。鼓励联合行业企业专家和成功的创业者,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引进、自编或联合编写具有专业、行业特色的教材,学校与社会共建,建设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服务。

7、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体系

实践课程融入创新创业元素,完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课程中实验实训项目,集中实践课程,如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创作等。设立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开发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创业实训项目,并在实践课程中充分融入创新创业元素,增加创新创业方向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开展创新创业实训,鼓励学生到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见习实习,创新创业设计实训,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实践课程的主渠道作用,普遍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

以项目为载体,以竞赛为牵动,丰富创新创业实训体系。深入实施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给予立项和配套经费支持,扩大项目覆盖面,组建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级各类创业竞赛,以项目为载体,以竞赛为牵动,以赛代练,以赛促学,引导本科生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创新项目研究能力,创业项目策划能力,创新研究成果转化成产品或服务的创业能力。

(四)以服务为导向,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评价体系

8、搭建创新创业网络平台,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建设鞍师创业梦工厂公众服务账号、校园电商及校园微商 三联动互联网+创业教育服务平台和课程教学平台,为学生提供国家政策宣传、市场动向分析、创业问题咨询、创业项目孵化、知识产权交易、网络课程教学、创业讲堂等线上服务,建立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强化信息服务,提供培训指导,支持大学生创新创

业。

9、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转换机制,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重新修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规定,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创新创业实践。学生主持或参与的各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的各类创新创业成果,都将按规定授予创新创业学分。同时,加大创新创业学分与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学分的置换比例,为学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经历从事创新创业实践开通绿色通道。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度,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选课,对表现突出,有志创新创业的学生,经考核认定,允许其休学创业,可延长修业年限1~2年,自主调整学业进程,带动更多学生创新创业。

10、组建创业学院,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管理模式改革

在学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建设、众创空间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取得成效,软硬件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托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整合全校创新创业资源,组建创业学院,在全校择优选择40~60名学生在大四进入创业学院,按3+1各学院3年,创业学院1年的模式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学院负责学生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创业实践,可获得大四学年度的实践课程学分。

11、推进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

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应用性强的特点,在教学内容上,选择先进的理论,经典的案例,把互联网+创业融入教学,与时代接轨;在教学环节上,理论和实践并重,理论学习与创新创业项目策划,产品创意设计,营销策划实训相结合,1:1安排课程学时;在教学方法上,灵活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项目与实务导向性教学、小班化探究式教学等方式,培养学生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潜能。同时,开发创新创业精品视频课、微课,推广翻转课堂教学改革。在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改革,教学评价综合考评教师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指导能力等;学业评价综合考评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建立考核过程全程化、评价标准多元化、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结果动态化的操作性强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12、构建校内专职+校内兼职+校外兼职三位一体的师资结构体系,建设支撑创新创业可持续发展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面向全校教师,公开选聘创新创业教育兼职教师,组成专兼职教学团队,开展课程教学、创业研究、项目指导等各项工作,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

组建外聘专家团队。聘请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政策专家、风险投资人优秀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完善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制度。

有效利用网络平台教师。共享全球最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清华大学学堂在线网络平台上中国创业学院系列课程等网络资源,与行业企业工程师建立线上合作模式,丰富双师型师资队伍数量。

13、构建学校+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

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意识,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教师,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推进教育理念转变和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

提升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培育创新创业导师建立职业资格证书支持制度,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培育创新创业导师。培养一支教师、工程师等资格兼具,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启动 创新创业导师双百工程,力争到2020年培养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校内科研导师和创业导师100名,聘请校外创新创业专家与导师100名,培养8-10人入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导师。

加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启动行业专家培养计划, 实施行业英才共享计划,高效整合社会与学校资源。完善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鼓励、支持应用性学科专业的在岗教师同时成为对口行业企业的工程师、顾问、管理者、教师、咨询师等,建立教师与企业间长期的技术服务关系。吸引校内外教师、行业专家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鼓励教师创新教学和考核方法。

14、加快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

鼓励教师团队或教师带领学生团队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鼓励教师带领学生通过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成果产业化、知识资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相关科研考核核心指标。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学科体系,形成特色专业、学科集群。设立校级特色建设学科,将创新创业成果列入学科评估指标,在学科遴选时予以政策倾斜,在建设经费上加大资助额度;加大产学研项目合作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提高教师参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能力。

15、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工作量核算办法,激发创新创业潜能和自觉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活力。鼓励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竞赛、创业实践,进行创业咨询,参与创业培训,编写创新创业教材等,给予教师相应的工作量认定和经费支持,积极表彰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增强教师对创新创业工作的认同感;

完善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加强学校和二级学院在业绩评价、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导向作用,公正评价教师创业成果与业绩。改进科研评价办法,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度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学科评价思路,把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列入学科评价的指标,对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的学科,在学科遴选时予以政策倾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教务处牵头,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职创部、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部分教授(专家)委员会成员、办公室及学工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由主管创新创业领导负责,另设两名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管理具体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经费保障

学校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并逐年增加。设立创新创业专项经费(不低于200万/年),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和基地建设、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师资培养、教材和案例编写等;设立创业基金(启动资金10万元),为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筹措资助资金,为大学生创业计划提供无息贷款等资金资助;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奖励基金(不低于35万/年),每年对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教师个人和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财务处、教务处、职创部、人事处) 

(三)条件保障

大力加强场地及设备支持与保障。学校划拨专门场地,科学规划与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场地支持、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设备投入,并优先纳入学校年度采购计划。统筹学校各类实践教学资源管理,加大开放与共享,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实验教学平台。(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处、教务处、职创部、各二级学院)

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中心。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各学院和社会力量合作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实践育人共同体,多层面支持大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职创部、各二级学院)

(四)制度保障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以制度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学校、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合作办学、合作治理的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继续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学院与企业行业合作,建立有地方、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学院理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吸纳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院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教务处、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深入改革学校人事分配制度。调整教师结构,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通过教学评价、科研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制度改革,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健全完善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激励制度。鼓励教师指导扶持大学生创业实践、指导学生开发新产品、举办创新创业报告会等。鼓励教师兼职担任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对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工作,列为教学计划的课程组成部分,计入教学工作量。将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情况作为职称、岗聘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和落实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教师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研究与实践,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制度,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构建科研反哺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职创部、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健全完善创新创业奖励制度。对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予以奖励,每年开展创新标兵”“创业标兵”“最佳创业团队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职创部、各二级学院)

(五)督导保障

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学院办学水平、部门业绩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纳入专业综合评价、审核评估等评估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为学校十三五规划、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六)宣传保障

各相关部门、学院要大力宣传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教务处、职创部、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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