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服务指南

MENU
首页» 大创项目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鞍师发〔2017〕17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结项的范围为2017年批准立项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2016年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2018年批准立项申请一年结项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

二、结项验收单位

1、省级、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名单详见附件1。

2、校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结束后,结项材料报送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终审,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项验收方式及内容

1、项目负责人填写《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2、创新训练项目的结题内容包括: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所申请专利的专利证书原件、项目总结报告等。若通过项目产生创新型产品需提交实物或模型、软件系统等。若项目研究围绕模式设计、创意设计展开,须提交具体的设计方案、图纸等书面材料。

3、创业训练及实践项目的结题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实践项目要求注册营业执照等。

4、制作结项答辩PPT。将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分工、路线、预算、遇到的问题以及成果等内容编辑到PPT中,PPT中可以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展示,比如文字、照片和视频等。

5、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故未完成预期成果,或擅自改变《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项目组成员不得再申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能再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要注明“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三、结项验收具体安排

本次结项验收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院(部)材料验收,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上交所在院(部)。

第二阶段:1.将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职创部,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结项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评审。2.校级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评审专家由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组成。专家组对本学院(部)门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给出评审意见。学院(部)将专家评审意见汇总后,填写答辩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将项目提交的结项材料一并报送职创部(专家打分表、答辩记录及由各院(部)作为档案材料存档)。

第三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终审,如不符合结项验收条件,将不予结项。

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27日之前将大创项目结项检查答辩评审方案(见附件3)报送至理化楼514,并按既定时间完成答辩评审工作,于2019年6月7日前将答辩结果(附件4)及本单位各项目组结项材料报送至理化楼514。同时将电子版结项材料及答辩PPT上传到邮箱:assfxyzcb@163.com

联系人:宋阳联系电话:2961466(51466)。

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