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服务指南

首页» 创业政策» 学校政策

《鞍山师范学院专创融合推进实施意见(终稿)》


鞍山师范学院专创融合推进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响应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要求,大力推进“专创融合”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以激发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活力为主线,以促进专业建设与应用型转型为主要目的,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从人才培养目标融合、课程体系融合、实践体系融合、师资培养融合以及管理融合等方面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的双创教育机制与教育格局,助力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与区域经济人才培养。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分层下移,发挥二级学院以及各个专业的主体作用,广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变被动双创教育为主动融合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专创融合发展的新动力。

3年内通过一些项目建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专创融合成果和先进经验,建设一批以专业为依托的双创实践平台和基地。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将“专创融合”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融合

梳理当前人才培养体系,明确专创融合背景下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从“专业 + 创业”融合式教育角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专业人才目标融合为核心,将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有效衔接,贯穿专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2、课程体系融合

结合各专业创新创业需求,与专业教师联合组队开设创新创业专业技能课、创业实训课程,建立专创融合课程群,各个二级学院设立1-2个专创融合试点专业、每个专业至少建设3-5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理念贯穿到课程设计的全过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体现“通创融合”与“专创融合”层层递阶,有计划地渗透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建构立体化多层次的融合式课程体系。结合各个专业群特点,探索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切入点,突出课程“专业能力培养 + 创业知识普及 + 创新训练实践”的教学功能,适当、适合地进行课程改革,阶梯式设置创新创业教育通识教育公共基础课、创新创业专业技能课及创业实训课程,建立专创融合课程群,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基础及专业核心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技能。

3、进一步完善学分积累转换机制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制定学分转换和休学创业的扶持政策。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入驻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可以认定为毕业实习,允许大学生用以专业为背景的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发挥专业的主体作用,建设并选树一批专创融合课程资源

4、开展专创融合示范课课程建设

开展“专创融合”教学改革工作,设立“专创融合”教学改革专题。通过先申报后建设的模式,建设一批专创融合示范“金课”。到2022年,各个二级学院至少设立1-2个专创融合试点专业、每个专业至少建设3-5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到2025年,通过开展经验交流在全校范围内推广普及,最终实现双创教育对全校所有专业课程的覆盖率达50%以上。

5、课程设计与方法融合

在专业课程设计方面,统筹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内容,将创新创业知识与内容覆盖专业课程的章节与知识点,提高技术实务、创新实战模块课时的比重;在教学内容方面,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在教学方法方面,植入“学习范式”理念,采取互动式、参与式的方式,注重案例研究、模拟经营等实践性较强的方法,加大现场教学和案例分析比重,提高学生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6、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与改革

增强教学方法中应用的科技含量,除了课堂展示的幻灯片以外,在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过程中,提倡联合使用视频、动画、虚拟仿真和VR实验室等各种多媒体技术或者活页挂纸、彩色卡纸等视觉教具辅助教学互动。推广“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积极鼓励专业教师自制或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年度内混合式教学比例达到30%;另一方面,鼓励教师运用各类智慧教学工具,打造覆盖课前、课中、课后学习环境的“移动数字化学堂”,构建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

(三)实施“卓越导师培养计划”,大力培养专创融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7、专创融合师资团队建设

到2022年学校实现聘任创新创业导师200人,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一支多元化的专创融合师资团队。打造“双师双能型教师+创新创业导师+行业企业导师”的三师结构团队,积极鼓励有企业经验或者有较高科研水平、创新精神的教师加入到专创融合师资团队,在创业经历、教学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实践能力等方面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8、加大专创融合师资培养力度

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借助各种平台定期对专业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培训不低于10次,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专业教师的创新创业思想及商业思维,辅导专业教师们应用创新创业思想与工具。增强以专创融合为背景的教师跨学科互动,并强化与其他高校师资的互动,实现学科交叉创新以及资源的共享。定期邀请社会上优秀的企业家来校开展讲座,实现专业教育与创业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积极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增加教师的企业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加强校企合作,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创业基地,专业教师通过参与项目,切实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9、组建产教融合创新实践团队

各专业要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实践团队建设,以学科建设引领创新创业方向,至少建设一个产教融合创新实践团队,通过产学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以“产学合作、专创融合、师生共创”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模式。

(四)积极搭建专创融合实践平台,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10、推进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课程体系的融合

实施“双创种子培养计划”,加强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除国家、省、校三级大创项目之外,各二级学院应设立院级大创项目(经费自筹),学生参与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推动大创项目的绩效产出,促进育人水平整体提升。各二级学院需依托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大创项目题目库,并在每年上半年进行题目的更新。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选择题目库中的项目。在进行专业课程安排时,以学生所选大创项目为研究对象,将其中的核心要素与专业课程进行融合,让学生在专业学习过程中逐渐掌握创业的技巧和要点,为他们后续进行创业积累知识和经验。更可以根据创新创业项目的需求,构建灵活的专业课体系。同时,要将科研、创业、竞赛中对应的项目内容进行教学转化,通过项目体验、实践、演练来实现项目、教学、创新之间的紧密结合,从而有效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专业化人才。

11、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锻炼

实施“优质项目成长计划”,每年从大创项目中选拔与专业结合紧密、具备创新性与技术前沿性的项目,通过理论辅导与实践锻炼等方式,聘请企业家、优秀校友作为创业导师,为学生提供精准指导,提升项目质量,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积极组织优质大创项目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竞赛,并要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12、深度融合实验实践教学

通过讲坛、学术交流等活动,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完善学生双创工作网络化体系,开展双创年度人物、学生创新创业奖等评选工作,营造双创氛围。促进双创实践活动与实验实践教学有效衔接、与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融合,并为在实验实践教学中产生的优秀项目和学生提供资金扶持和政策保障。打造集聚教育、宣传、展示、实践、交流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大学文化环境体系,以文化引领特色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

(五)开启“协同基地共建模式”,建立校内外“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13、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强化实践育人,积极鼓励各专业探索各类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和行业认证方向班,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积极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行校企深度合作,联合行业协会、政府社区等多方利益共同体协同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合作内容,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开发与建设、实践教学平台搭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14、共建创业实践平台

实施“协同共建基地计划”。二级学院从专业出发,充分利用校内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科技研发实验室、孵化基地等资源,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向学生开放实训室、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研发设计研究,开展创新性实验。联合政府主办的各类创业园区和创业企业,通过技术合作、人力资源交流等方式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的创业实践场所,为学生提供一个便利、高效、实用的创业实践平台。

15、建立双创服务体系

各级各类双创教育基地要以入驻、孵化、毕业、退出、跟踪为主线,构建创业辅导、投资融资、资源对接、氛围营造等服务内容。向学生提供联网办公、注册代理、财税服务、政策对接等基础类服务;提供创业培训、模式设计、商业策划、文案优化等辅导类服务;提供自主投资、风投对接、银企对接、众筹服务、项目路演等投融资类服务;提供战略咨询、营销咨询、知识产权、法务咨询等咨询类服务及其他孵化服务。

(六)加大“双创竞赛”支持力度,营造专创融合校园文化

16、一课堂与二课堂融合

继续加强实践教学,推进“课赛训”一体化教学改革,创新大学生共享共创孵化与实训模式。积极鼓励各专业增加实践教学在总学分中的比重,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增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强化创新创业训练及第二课堂实践育人功能,做到“四对接”:竞赛与专业对接,竞赛与课程对接,竞赛与创新对接,竞赛与创业对接。

通过在校内定期开展企业家论坛 创业论坛、优秀校友课堂等专题活动,将企业家、行业专家、知名学者、优秀创业导师和成功校友等邀请来校开展讲座等方式,让大学生了解创业方法创业过程,启发大学生的创业思路,拓宽其创业视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兴趣。

以项目、大赛为突破口,实现创业教育的精英化培养和实战化演练,并以此为基础孵化更多的市场创业主体。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兴趣,组织学生参与以省级、国家级双创竞赛(竞赛项目以2020年学校学科竞赛目录为准),实现“一专一赛”、“一院多赛”,着力培育以学科专业为依托的创新团队,通过双创竞赛推动专业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17、完善精英培育平台

实施“创业精英选育计划”,对创业实效较好的创业团队、有技术驱动的创业团队、在高层次创业比赛中获奖的团队,作为精英团队进行重点的针对性培养,联合校内创业指导专家、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校外企业家对其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指导,并充分利用第三方创业服务公司的培训资源,为精英团队或种子选手进行个性化的定制培训。

18、建设双创社团

引导大学生组建以专业、学科、课程为依托的创新类社团、职业技能类社团或创业类社团,建设学校和企业联合、学校和地区联合、实体社团和虚拟社团结合等形式多样的社团。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的必备能力。

三、保障工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专创融合指导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分管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专创融合教育工作。建立教务处牵头,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职创部、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各学院成立专创融合指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部分教授(专家)委员会成员、办公室及学工办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院专创融合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以专业为依托,设立专创融合推进小组。由系主任和全体专业教师负责专创融合的具体设计与针对性的实施。(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制度保障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以制度建设推动专创融合教育改革。建立学校、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合作办学、合作治理的体制机制。继续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并制定本单位的专创融合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相关专创融合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课程设置、内容与方法的创新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专创融合的双创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调整教师结构,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实践或参与创新创业培训,通过评聘制度的改革,增强教师提高参与专创融合实践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进一步完善教师参与专创融合教育工作的激励制度。鼓励教师参与专创融合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革以及科技创新。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课程以及科研方向带领学生申请大创项目,开展以专业为基础的创新创业研究与实践。(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职创部、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绩效评估与奖励制度。完善《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专创融合内容作为重点考核的指标,每年对于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教师和学生予以奖励和表彰。(责任单位:教务处、职创部、各二级学院)

(三)经费保障

1.建立创新创业评优制度。在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充分利用省政府设立的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吸引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险基金。(责任单位:教务处、财务处、职创部)

(四)督导保障

将专创融合改革纳入学校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将专创融合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学院办学水平、部门业绩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将专创融合相关情况列为学校“十四五”规划、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各二级学院)

本方案面向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各办学层次实施,各教学单位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




相关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