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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二级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师院教字[2017] 28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要求,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的工作协调、信息沟通,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创业就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鞍山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鞍师发[2016]73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1.成员构成: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部分教授(专家)委员会成员、办公室及学工办负责人为成员。

2.工作职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要求,制定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目标、实施内容和措施,加强领导;指导成立创业导师团(成员由学科带头人、企业家、专业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学院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训平台、孵化平台建设的论证、评审及科研成果的学术评价。

二、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1人,由主管创新创业的领导负责(副院长及以上级别),另设2-4名兼职管理人员(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创业竞赛的专任教师)。

2.工作职责: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创业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就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工作评估等工作,对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上传下达,做好信息的沟通反馈工作,定期参加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5月3日前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的人员设置情况以院级文件的形式,一式两份,由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同时报送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见附件)。人员设置情况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名称命名后发至邮箱:assfxyzcb@163.com。工作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及时进行沟通。

纸质版报送地点:职创部(理化楼717房间)。

联系电话:2961466(851466)

联系人:宋阳 王佳

附件: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附件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学科竞赛栏目下载。

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

2017年4月27日

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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