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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再出扶持新政助力就业创业》



鞍政发{2018 }105号

创业孵化园为创新创业企业搭建成长平台。

在鞍山就业创业,政策更优惠了。12月中旬,鞍山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以往同类政策相比,该实施意见在不少扶持政策上扩大了覆盖范围或者提高了扶持标准,可谓给就业创业人员送上了一份就业创业政策的大礼包。

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担保贷款适用范围。凡在鞍山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等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推进社会资本投资,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再延长不超过两年的孵化周期。

让更多大学生享受政策。鞍山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场地、经费和指导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对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其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引导其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仍难以就业的,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确保政策优先覆盖新产生的就业困难群体。要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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